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条件及流程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

2.未婚,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为当年831日)。

3.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结论均为合格。

4.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每年的6月26日8时至28日18时。第一志愿可以填报1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可以填报1-4个高校志愿,每个高校志愿可以填报1-5个专业。(各省志愿填报要求不同,详情见各省招生之友。)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不得兼报公安、司法和其他类别提前录取本科批次院校

三、政治考核

每年6月18日至6月28日,由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牵头,会同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组织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原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志愿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登录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此表用A4型纸正反双面印制),按要求认真填写。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一份由考生带至面试体检点上交,一份由县级人武部存档。考生所在中学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派出所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核查并作出结论;县级人民武装部汇总考核情况,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级人民武装部应当组织复议。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不参加面试、体检。

四、面试和体检

各省招生办会同省军区在各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发布面试体检计划,明确各地区的体检地点和体检时间。

面试体检前,高中阶段体质测试及格(含)以上考生到学籍所在学校开具证明,并登录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军队院校招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疫情防控承诺书),填写体检前14天内健康情况,并就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出承诺。进入面试体检等待区前,需检查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健康码,并测量体温。体检前14天以内有疫情中高度风险地区活动史,出现过发热、咳嗽等症状,健康码非绿色,或当日体温超过37.7℃等情况的考生,统一持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单独进行面试体检。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报考动机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报考军校的目的。形象气质通过目测观察和口令调整,查看考生的体型、外貌、精神状态、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逻辑思维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考查考生分析、判断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通过演讲、归纳、自由问答等形式,考查考生语言表达的能力。

参加面试体检前,考生登录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或到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面试表》(以下简称面试表,此表用A4型纸单面印制),按要求认真填写。体检使用全军统一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信息系统》,工作人员由经过培训考核的医务人员组成,体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体检标准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后卫〔2016〕305号)执行,体检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包括指挥专业合格、装甲专业合格、测绘专业合格、雷达专业合格、水面舰艇专业合格、潜艇专业合格、潜水专业合格、空降专业合格、特种作战专业合格、防化专业合格、医疗专业合格、油料专业合格、音乐学专业合格、舞蹈学专业合格和其他专业合格,不合格即各类专业不合格。

区分男女生和文理科分别划定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其中,女生和体检要求较高的陆军特种作战学院、陆军军事交通学院、海军潜艇学院按招生计划数的5倍划定,其他院校男生按招生计划数的3倍划定)。各院校面试体检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填报军队院校志愿的考生登录省招生办公室网站查询参加面试体检的最低分数控制线。

第一志愿达到所报考院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体质测试及格证明、疫情防控承诺书、政治考核表和面试表,按照《各地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地点分配和时间安排》规定的时间,于体检当日早晨6时空腹到面试体检地点报到(带个人红底免冠1寸照片),首先进行抽血检验(空腹),尔后按计划参加面试和体检。有手术史的考生还须携带手术病例。

面试体检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现场提出复议,复议结论为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于考生体格检查次日向社会公布检查结论,考生可登录省教育厅官方网站,自行查询检测情况。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未参加面试、体检或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

五、投档录取

投档方式。军队院校招生实行提前批次投档录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不会在招生章程外附加录取条件,也不存在点招的情况。

考生填报志愿,通过政治考核、面试、体检等一系列流程后,省招办会根据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数,依据院校招生计划,区分性别、文理科,分别向院校投档。

投档比例。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10%投档(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招生计划数量的100%投档。总分成绩相同的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比较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除同分考生外,不得超比例投档。这里的同分,可不是指总分成绩相同,而是在总成绩相同的基础上,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都相同,才可以称为同分考生。例如:在某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某校计划招收理科男生10人,按照投档比例原则,会将报考该院校总成绩排名前11名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该院校,如果恰巧有两名考生总成绩并列排名第11位,那么首先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按照单科投档原则决定投谁的档案,只有两名考生数学、语文、外语三科的单科成绩全部相同,才会将两名考生的电子档案全部投档。

补充投档。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符合投档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数量不足时,省招办从非第一志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生计划缺额数量的110%,区分性别、专业情况向招生院校投档;如果数量仍然不足时,省招办向社会公布缺招计划,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10%,区分性别、专业情况向招生院校投档。目前,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非第一志愿以及征集志愿投档比例仍然采用110%,这一比例下一步可能会减少至100%。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向招生院校投档出现生源数量不足时,在公开征集符合投档条件考生的报考志愿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区分性别、专业情况向招生院校投档。

审档。审档是院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的过程,目的是审核考生是否达到报考专业的相关要求。军队院校审档时,重点审核考生基本信息、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结论等情况。

退档。院校审档后,会将多余档案及审档不合格的档案申请退档,一般来说,退档原因主要有三个:

一是录取额满、总分低。按照军队院校顺序志愿投档比例原则,招生计划数多于4名时,投档人数一定多于计划数,如果审档均合格的情况下,成绩排在招生计划数外的考生必然要被退档。

二是所报专业已满、本人不服从调剂。按照军队院校投档录取原则,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且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必然也会被退档。

三是档案审查不合格、无法调剂。档案审查不合格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考生年龄、政治考核结论、体格检查结论等不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占比最大的是体检因素,主要是由于军队院校对考生的身体要求十分严格,尤其是潜水、潜艇、特种作战、空降等专业的体检标准要求更高。

录取。军队院校在审查考生的电子档案后,会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政治考核、面试或体格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考生,是不能参加投档录取的。

军队院校对进档考生确定专业的录取规则是“不设专业级差的分数清”。专业级差是指院校录取非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分数差额。例如:某院校规定专业级差为2分,则院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2分,再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分数清是指依据进档考生分数,分数高的考生优先选择专业,类似于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院校首先将进档考生按照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填报专业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已经录满,则看第二志愿专业,依次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都已录满,又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与之相对的是专业清,依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类似于顺序志愿的投档规则。“不设专业级差的分数清”的专业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而言,第一志愿填报某专业的考生甲和其他志愿填报某专业的考生乙,如果二人的分数相同,则竞争机会是相同的;如果考生乙的分数高于甲,虽然他是非第一专业志愿填报的该专业,但是考生乙的专业录取优先级要高于甲。无论考生高考成绩如何,在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将自己喜欢的专业排在前面填报!从近年的实际来看,时有考生感觉自己成绩不够理想,不敢把热门专业排在前面填报,导致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填报该校的热门专业,反而出现报考该校成绩中上的考生被热门专业录取的情况发生。

考生录取结果可以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档案状态进行判断。一般来说考生的档案状态有7种:自由可投、已经投档、院校在阅、预退档、预录取、录取待审和录取。

自由可投:表示考生的档案没有投出去或投出去后又被学校退档,如果被学校退档,考生可以看到最后一次院校退档的理由。

已经投档:表示省招办已将档案投给了院校,但院校还未下载投档信息。

院校在阅:表示院校已下载了投档信息,正在审阅考生的电子档案。院校在阅并不表示考生已经被录取,省招办投给院校的档案一般多于招生计划数,院校阅档后还要退回不予录取的考生档案。

预退档:表示考生因种种原因院校不予录取,院校向省招办提出退档,对每一个预退档的考生,院校都会注明退档的理由。

预录取:表示院校准备录取该考生,已通过网络将拟录取名单提交给省招办,等待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

录取待审:表示院校拟录取名单已通过省招办网上录检审核,但录取名册还未经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本状态一般持续时间较长,这是因为省招办审核、签字、盖章都是通过人工完成,而一个批次少则一两万人,多则十几万人,如此数量档案的审核、签字、盖章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才能确保准确无误地完成。一般到达了录取待审就可以说基本等同于录取了,除非档案内有特殊情况,如高分低录、违规录取、考生档案有限制等,但是这样的情况非常少见。

录取:表示录取名册已经通过省招办办理了审核签字手续,并加盖了录取专用章。

六、优待政策

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中提出“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军队院校投档录取过程也在与国家政策同步,大幅缩减投档录取优待对象范围,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对象由《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规定的“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子女”,缩减为《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规定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军队院校是不会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的。

这里想和大家谈谈关于军人子女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的问题。军人作为拥有特殊法定身份的主体,在履行国家赋予的守国护边、抗震救灾、抗洪抢险等牺牲奉献职责时冲锋在前,在受领驻训、演习等大项任务的情况下,与家人聚少离多,对于家庭难以尽责。军人是拥有特殊身份和使命的公民,为保持军人权利与义务的均衡性,采取现役军人子女考取军校优先录取等优待政策,是确保我国国防利益有效实现、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的重要举措。

在此提示现役军人子女家长,对于这项政策要注意把握两点:

一是要及时提交信息。每年高考前,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子女当年参加高考的驻本省军人及子女信息,并汇总报送地方省高招办,投档录取时作为优先录取的参考依据。有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采取给驻本省部队发函的形式收集信息,军人子女家长请务必留意单位相关通知,及时填报子女信息;有的省份利用武装部政审时,收集汇总军人子女信息,省军区招生办公室会通过电话等渠道进行身份核实,请军人家长确保在这段时间里,预留的联系方式能时刻保持畅通。另外,提醒广大军人家长注意:不管当时是否想报考军校,都要填报信息,否则高考出分后,再想填报军队院校时,是无法补充填报军人子女信息的。

二是一定要投进去档。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这就要求考生一定要投得进去档才可以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如果成绩靠后不能投档,也就意味着无法享受这一优惠政策。假如军人子女家长发现:“和我家孩子总分一样的孩子都上了军校,为什么我的孩子上不了?”在身体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是因为考生单科成绩比较时排名靠后,导致的未能投档。

七、入学报到

准确填写通信地址。考生被军队院校录取后,院校招生办公室会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书要求报到。有的院校除了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须知外,还会有院校领导对新生的寄语。录取通知书上都有明确的入校报到时间,大多在8月中下旬,一旦错过很可能因逾期不报到而被取消资格,所以各位考生和家长一定要在前期统计时清楚填写准确有效的通信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2016年,陆军航空兵学院完成录取后(2016年该校仍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省招办提供的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但邮局反馈,某省一名考生地址填写不确切,联系电话为空号,邮件无法送达。经院校招生办联系该省招办,省招办提供了该生毕业高中的联系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院校招办人员通过网络检索,联系到该生毕业高中校长电话,再联系到其班主任,最终才联系到考生本人。所以再次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一定要重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重要性,认真填写,并对考生填写信息进行核准,确保后期录取通知书的顺利寄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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