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军事科学院直接选拔招录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4年下半年军事科学院将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主要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工类应届毕业生中选拔,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开放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定向就业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者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得列入直接选拔招录范围。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学历条件。具有履行职责必需的专业能力,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9岁、34岁,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四)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军队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五)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11月11日至17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在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81rc.81.cn或者http://www.81rc.mil.cn)自主报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招录岗位、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列为初选对象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政审。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初选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四)考察筛选。体格检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初选对象,用人单位采取听取介绍、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必要时安排面试、笔试,综合衡量后确定预选对象。

(五)专业考评。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成立专业考评委员会,集中考评政治立场、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专业考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另行通知。

(六)审核审批。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及时通知直接选拔招录对象,本人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时间到相关单位报到。完成入伍训练和当兵锻炼后,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

四、授衔定级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首次授衔定级,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其中,①本科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授予少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八级。②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中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七级;取得博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待遇级别定为十五级。具体待遇保障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温馨提示

报名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用人单位将保留诉诸法律权利。本次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察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请报名人员按照招录程序做好相关准备,保持联络方式畅通。

军事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计划、报名通道和结果公示唯一指定在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81rc.81.cn或http://www.81rc.mil.cn)发布,敬请关注!招录岗位信息也可关注“军事科学院”微信公众号。

信访举报信箱:军事科学院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处,邮编:100091;举报电话:010-66317996。

军事科学院直接选拔招录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发布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军事科学院政治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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